来源:阳高县融媒体中心
12月25日,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,被告人席某某因犯强奸罪,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经法院审理查明,2023年1月30日,被告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某婚介所介绍认识。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。5月2日下午,在阳高县某小区的房屋内,被告人不顾被害人的反抗,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。被害人于当晚打电话报警。经阳高县公安局侦查取证,于5月5日对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。6月27日阳高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,向阳高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,阳高县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。一审法院认为,被告人违背被害人意志,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该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,构成强奸罪,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。
经相关部门查证,被告人与被害人未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。双方的订婚行为属于民间习俗,不是法定登记结婚。此前网络传播的“骗婚”“以告强奸进行敲诈”“订婚发生关系后第4天,女孩控告强奸”“双方当事人为同居关系”“被害人有过婚姻史”“被害人给婚介所三万元介绍费”等传言,均系不实信息。请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,尊重个人隐私,维护公民合法权益。
网友看法
1、网友叶秋12308:这下结婚率蹭蹭往下降[打脸][打脸][打脸]
2、网友啊多06:太惨了,结个婚都快上刺刀了[捂脸][捂脸][捂脸]
3、网友文学小匠:那没有什么可说的的了,违背妇女意志。我还以为是女方敲诈,没想到是男子无理发生关系……
4、网友用户264695773:既然强奸成立,彩礼到底退了没有?
5、网友敖海峰749:我只想知道,到底有多少被强奸的女士,被法院和被告以谈男女朋友,而免于诉讼判刑。这都马上结婚了,还能判强奸,也没谁了
6、网友玫瑰二九枝:先生已赴死
7、网友Deutschruby:争议很大 这条新闻
8、网友小兲:如果是我出狱连法官我都要看看
9、网友吾午五屋:我决定不结婚了,那个哥们敢结,送上祝福。
10、网友禅房曲径:这对象搞得 成功把自己送进去了 这就是上床恐惧症的由来
11、网友TheDouble591:好耶,不愧是中国的法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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